京司发〔2025〕20号
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免除刘劲容等3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资格的决定
根据刘劲容、李柳军、张华辞去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的申请,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司法部《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,决定免除刘劲容、李柳军、张华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资格。
北京市司法局
2025年8月1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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