欢迎访问律师舆情网!
当前所在: 首页 > 经济纠纷 > 正文

沈阳市召开社区矫正系统培训会

时间:2024-12-26作者:佚名 来源:辽宁省司法厅

  

    近日,沈阳市为提升全市社区矫正系统工作人员业务能力,组织召开了全市社区矫正系统培训会。会议特邀省厅社区矫正管理局一级调研员葛永君同志,为沈阳市社区矫正系统工作人员授课。

    葛永君同志紧扣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矫正法》和《辽宁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》,针对细则中的审前调查部分进行了深入解读,运用案例分析和比较研究方法,将抽象的理论知识具体化、直观化,详尽阐释审前调查的重要意义、基本原则、适用对象、调查程序、调查内容以及文书格式等具体细节。

    此次培训成效显著,为参训人员提供了明确的思路和方法,为后续调查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。参训人员表示,通过培训,他们对审前调查工作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,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,依法依规开展社区矫正审前调查工作。

    沈阳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局全体人员、各地区社矫机构负责人及全市司法所负责人参加会议。


原文链接:https://sft.ln.gov.cn/sft/ywgz/sqjz/2024122611255298489/index.shtml
[免责声明]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,仅供学习交流使用,不构成商业目的。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如涉及作品内容、版权和其它问题,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,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。

>>上一篇:河南省多措并举推动社区矫正对象“万人参训、千人持证”工作

>>下一篇:省司法厅考核组赴康平县验收省级规范化社区矫正中心创建工作

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,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。律师舆情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。
本网部分转载文章、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,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。
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| 政讯通-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
律师舆情网 lsyqw.org.cn 版权所有。
联系电话:010-56212745、010-53382908,监督电话:18518469856,
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:010-57028685
第一办公区: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;第二办公区: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
邮箱:qgfzdyzx@163.com  客服QQ:3206414697 通联QQ:1224368922
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